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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近些年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它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实行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
家庭农场,是近些年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它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实行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业经营集约化水平。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成为近年来农业发展的亮点之一,一时间,更是成为媒体关注的热词之一。
家庭农场是促进农业发展主要方式
在国外,特别是在一些欧美国家,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发展已有百余年,家庭农场已成为促进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那里的家庭农场一般都拥有广阔的土地,与之配套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也日趋成熟,呈现出机械化程度高,规模化、集约化等特征。
从家庭农场的存在形式来看,分大、中、小型家庭农场,美国、加拿大的属于大型家庭农场,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属于中型家庭农场,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属于小型家庭农场。
在美国,占农场总数的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这一比例还在逐渐攀升。在德国各地,家庭农场是农业的普遍形式,构成了德国农业的实体基础。“大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100公顷以上,全国有2.93万个,占德国农业企业总数的8.29%;“中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30—100公顷,全国有10.4万个,占总数的29.44%;“小型”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在2—30公顷,全国有21.85万个,占总数的61.94%。
纵观这些国外家庭农场发展可以发现如下的经验借鉴:土地租赁制度的建立和土地的相对集中,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农业生产的高科技化和机械化,政府对农业大力支持等等。
这些经验有的与我国的政策相同,还有一些如高科技化、机械化、专业化等还存在些许差距,需要下一步继续加大发展力度。
看到这些经验的同时,还需要看到根本的差距,这就是国情的不同。国外的家庭农场具有地域、人口的特质,农村、农场往往人口少而耕地多,尤其是经过长期的城镇化发展,人口大幅减少,土地集中化程度较高,还有相当部分农场的耕地是祖传下来的,不需要土地流转。这与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实际情况不同,尤其是家庭农场的土地需要流转其他农户的,在经营上类似于种植大户的升级版。
农民拒绝土地流转的现象背后
那么在中国,如何发展家庭农场呢?
我们认为要发展好家庭农场,在市场化的条件下,需要尊重两个主体的积极性,这就是农场主和农户两个主体。先看农户的典型理性做法。随着农民的外出打工以及现在农资的广泛使用,现在农民的种植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各地的农民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适合本家庭的种植方式。
我的家乡在河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东部平原地带,土地是二年三熟。主要种植冬小麦和秋玉米、大豆等作物。
头年十一月,冬小麦种到地里,基本上到春节都不用管理。春节后,趁着下雨,撒一遍化肥,然后家里的男女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
春天小麦生长旺盛,经历了清明、谷雨等节气,麦子开花的时节,最容易有病虫害,这时他们已经提前付给不出去打工户一定的农药费和劳务费。在乡村讲究诚信,拿了别人的钱,一般还是要把农药打到位,这样虫害不足为患。
等到“六一”前后,麦子成熟收割,他们就从外地回到家中,收麦子、种玉米大豆,前后二十余天,也可以照看一下家里的老人孩子,同时也算是休闲一下。
种完玉米或者大豆,紧接着打上一遍除草剂,等到玉米出来后,一根草也没有,不用到地里干活除草。
接下来有两种方式处理农务,一种是全家都外出,把化肥和农药的劳务费交给村里的人,让他们做;还有就是男劳力外出打工,妇女在家里干活,在家中主要是施化肥和打药。等到国庆节前后,秋收之际,男劳力回到家中,一起收获,然后耕地种植冬小麦。
这样一年下来一亩地也可以收入一千多元,好的年景也有2000元。对于来回的路费,可以算作看望家人的路费。至于时间可以算作休闲。种地打工两不误,算是候鸟式打工。
在很多报道里,经常会见到没有人流转土地,需要一家一户做工作,其实也发映出农户的理性一面,认为还是自己种植比较划算。
耕地收益最大化是关键
《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指出,“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大多数农民把土地看作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所以宁愿粗放经营、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出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流转需要长时间的合同,租地价格的预期上涨也是他们考虑问题的实际方面。如果把土地流转给农场,千元左右每亩,甚至更低,还不如自己种植划算,所以大多数农户不愿意出租。
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并认为家庭农场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目前我国的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相比,具有“两高两低”的特征,并具有规范化、土地适度规模化的发展理性。“两高”即农场主平均文化水平较高,农场平均资产水平较高。“两低”即农场主平均年龄较低,长期雇工参与生产经营的比重较低,以夫妻二人加短期雇工为主要形式。
同时,家庭农场理想的土地规模平均为600亩左右。25%的农场主认为不扩大土地规模的原因是“土地规模已足够大”。这两个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对于经营规模的适度性有较为理性的认识和把握。此外,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的农场高达95.38%,体现了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特征。
在我们看来,家庭农场在农村形成规模和存在发展必须是双赢的结局,不然的话农户和农场主都不会让家庭农场长久存在下去。从理论上讲,农业规模化经营是走出这个困境的可行选择,但这涉及土地权益分配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总闸门。这样说来,耕地收益的最大化成为家庭农场的关键。
据2013年3月20日《人民日报》之《家庭农场,能否缓解种地矛盾》报导,郎溪县合溪村人36岁的李俊,从2007年建立家庭农场至今,流转土地达到近700亩,“每亩地净收入达到约400元,年赚近30万元。”每亩地除去流转费、生产成本等之后的净收益只有400元,如果规模不大的话,利润空间小的可怜。
上海(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市松江区农委主任封坚强告诉记者,一般经营100—200亩稻田规模,加上农业补贴等,一个家庭农场至少可收入近10万元,几乎比一般的打工收入翻了一番,他们得出结论是“种田比打工更赚钱”。
但是,不要光看这好看的结果,还要看农场主付出的资本有多少,收益和成本的比例是多少。打工需要这么多资本的付出吗?有多少农户可以出得起这些资本,这都是现实问题。另外就是利润、利益的分配,把土地流转出去应该没有自己种植经营收入大,不然的话,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从事农业生产是家庭农场的“红线”
家庭农场可以说这是继“包产到户”之后最大一次对农村利益格局进行调整的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离,释放了农业生产力,而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规模化经营模式,再度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一次能否在后农业税时代刺激农业和农村重现活力呢?
为此,我们认为需要做到如下方面:
发展家庭农场,从事农业生产是“红线”。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基本国情,粮食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保障,国家一直强调一定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所以对耕地的侵占成为侵害国家安全的大事情。一定要不允许借助家庭农场经营变相改变耕地用途,应强制规定家庭农场以粮食种植为主。
比如公开的报道中,上海市松江区推出的“种粮+养猪”相结合的家庭农场模式,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家庭农场主可申请代养松林肉猪,猪棚由松林公司按统一标准建造,虽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是猪棚的建造是否改变了耕地用途,如果是的话,需要加以取缔和制止,这根弦一定要绷紧。
发展家庭农场,农民自主自愿是“底线”。我国的惠农政策容易在基层演变成乡镇政府伤害农民的合法利器,这一点一定要时刻提防。即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顺利向城市转移,仍将有上亿农民留在农村,长期依靠土地为生。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农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任何时候都不能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绝不允许通过强迫命令、变相命令、逼迫等方式侵害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发展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经营是“界线”。家庭农场的发展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致富,同时为了确保城市市民不借助家庭农场变相集中土地,一定要坚守这一界线,告诉“短视”的农民,不能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式的流转土地。
一些企业改头换面,改成农业企业,在获得相关补贴之后却不用于农业生产;更有甚者,企业借家庭农场的“壳”,获得相关财政支持,而这些资金却没有一分钱投到家庭农场。为此家庭农场的主人应该是职业化的农民。这样的话家庭农场的规模不宜太大、不鼓励外来工商资本直接介入,农场主不能当“二传手”,不要演变成对少数人的利益输送。
发展家庭农场,适度经营发展是“主线”。家庭农场发展与土地集聚速度成正比,土地集聚速度与城镇化发展成正比,如果土地集聚了,但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没有转移好,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家庭农场如何建尚处在摸索阶段,一些地方在条件还不完全具备时,就搞“大拨儿轰”,“以数量比高低”、“凭规模论英雄”,盲目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这种急于求成、贪多求快的做法,势必会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一定要通盘考虑,引导农民适度发展,同时借鉴国外家庭农场做法,做好农业生产区域的划分,让产品特色化、规模化、集中化,如每个区域主要生产1至2种农产品,促进农业发展壮大。
发展家庭农场,生态发展方向是“黄线”。目前我国整体处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阶段,生活富裕的城市人都想提升生活的品质,饮食品质的提升无疑就是首要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很多人都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小农场。
目前一些家庭农场,如京郊的小毛驴市民农园,里面有有机蔬菜、新鲜水果、有机鸡鸭鹅鱼猪等。他们的探索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虽然这些农产品打出各种绿色环保概念,价格几倍于普通农产品的价格,只是小众消费,大众对于高品质的农产品相对高的价格接受程度是非常坦然的,但是这一定会反过来刺激农产品升级发展的空间,影响到目前大部分农产品的培养模式。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其实就犹如城镇化概念提出一样,围绕家庭农场展开的机会才是思考的关键。
发展家庭农场,政府提供支持是“托线”。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阶段,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都应该得到扶持。即使西方国家农场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生存也非常困难。尤其是面临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时,没有政府的援手自身很难渡过难关。
目前家庭农场普遍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一旦遇上重大自然灾害,后果是毁灭性的。政府可以出台家庭农场信用评定办法、贷款管理办法,推行农机具综合保险、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大棚棚内瓜果保险等农场主迫切需要并有针对性的险种;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的难题。在健全公益型服务组织的同时,扶持壮大合作型服务组织,推广机械化生产和收割、劳务培训和输出、粮食烘干和运输等贯穿全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所以,总体而言,家庭农场犹如万里长征,目前我们只是迈出了很小的一步。
(注:唯有重新发现,方能洞察本质,进而启示未来。“重识乡土中国”是方塘智库学术委员、《豫村里的中国》作者蒋伟涛先生进行的基于乡村变革的新型城镇化专题研究的成果专栏,致力于通过全球化、互联网、城市化、技术革新、资本入场等多重时代背景下,多维度、宽视野、系统性求解中国乡村变革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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